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下溪2号仓库除湿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下溪2号仓库除湿机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下溪2号仓库除湿机购置项目
二、项目估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56万元(含税),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共采购10台风冷式调温除湿机(包含除湿机远程控制系统设备及其安装等,除湿机安装(包括底座建设)、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主要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新购除湿机设备供货;
1.2 现有旧除湿机设备、水管等附属件的拆除;
1.3 对原有除湿机配电系统进行改造(包括电控柜、电源线以及相关电器元件);
1.4 对现有风管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所有除湿机正常运作(第一层新加设备要重新布置风管);
1.5 除湿机远程控制系统设备及其安装;
1.6 除湿机安装(包括底座建设)、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1.7 设备名称、参数要求及数量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风冷式调温型除湿机 | *制冷量:≥47kw(单台) *除湿量:≥32kg/h(单台) *风量:≥8500m3/h(单台) *输入功率:≤15kw(单台) *机外余压:≥300 pa | 台 | 8 | |
2 | 风冷式调温型除湿机 | *制冷量:≥77kw(单台) *除湿量:≥50kg/h(单台) *风量:≥14000m3/h(单台) *输入功率:≤25kw(单台) *机外余压:≥300 pa | 台 | 2 |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五、项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卷烟厂下溪仓库。
六、交货及安装调试期限:2024年2月1日前完成交货;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七、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所投除湿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所投除湿机的代理(或经销)资格;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取得除湿机CRAA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供货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3.发售方式:登录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通过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360SCCJX255),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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