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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大浪街道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测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2-27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浪街道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测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浪街道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测量项目

项目编号:LHQCG202002262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大浪街道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测量项目

数量:1项

规格:3个标段

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0日起施行。

根据《处理办法》第20条及《龙华区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龙华区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查违【2018】267号)要求,各街道须对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测量项目实施招投标,引进2家以上具备资质的测量机构,对待处理建筑物的四角坐标、建筑面积及用地红线进行测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2)具有测绘(必须含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截图(“报告查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效),若有“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的时段及范围要求,非企业无需提供(4)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5)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和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与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9:30至2020年03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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