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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09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CZCG-2023-080

  3.招标内容:主要采购两名招标人在2024-2025年提供常州市(主要包括金坛、溧阳地区)约90个小型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政各网点改造、生场和办公用房装修及其它小型的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项目预算1800元/单,总预算约16.2万元(含税)。最终数量、金额以实际为准。

  4.服务地点:常州市(主要包括溧阳、金坛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本次服务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形式为框架+订单,按实结算。

  6.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服务标准要求。

  7.服务时限要求:在接收完整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后,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并出具书面造价文件。

  8. 中标原则:中标人数2人,其中综合排名第一名中标份额60%,第二名中标份额40%。合同实施3个月后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测评,按测评结果报招标人批准后可适当调整份额。

  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00元/单(含税,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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