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福新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塔城基地项目二期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设备外委维护项目
2023-10-12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5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福新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塔城基地项目二期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设备外委维护项目项目已上级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和布克赛尔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光伏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人员入驻起12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05601

设备外委维护项目

对华电和布克赛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开展设备巡检、操作、维护消缺及年度检修工作,包括日常设备巡检、操作、维护、除草、缺陷处理、年度定检、技术监督、各项检查整改、光伏组件样板机及影响发电的脏污方阵清洗、清雪等生产维护工作。投标方接受招标方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安全生产和设备维护服务,保障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光伏电站生产按照运行、巡操、检修(维护)分离模式,合理安排现场人员的休息,但要始终确保至少10名生产工作人员在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现场巡操人员至少3名,现场检修工5人,计列委托运行费。同时配置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人员7人,计列一般管理费。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外委维护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50MW及以上光伏场站整体运维业绩,且所有业绩的装机容量合计不低于200MW。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2 14:03到2023-10-1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