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家属区景观亮化改造工程公告
2023-10-16

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家属区景观亮化改造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0 2973GZG10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忻州市 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家属区景观亮化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晋神公司家属区,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目对家属区1号-10号楼楼体、体育场游园广场、西侧及北侧围墙进行亮化改造。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

采购内容:该项目对家属区1号-10号楼、体育场游园、西侧及北侧围墙进行亮化改造,以固定总价EPC总承包的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运行,以及质保期内对本项目构筑物,设备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亮化内容。

2.3 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5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应附电子证书且需本人签字)、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提供合同为准;

3.6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网页截图或评审现场核验均可);

3.7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以书面声明为准;

3.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9本次谈判采购接受联合体,并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16 17:30至2023-10-19 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