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年-2026年基于品牌需求的昭通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基于品牌需求的昭通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研究及应用。
2.2 项目编号:2364030301010005.0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结合昭通原料基地实际,以充分满足品牌对烟叶原料的感官质量需求为目标,针对气候短板和土壤养分障碍因子,系统性开展相关田间试验研究,明确各类技术措施的最佳使用参数,结合当地成熟技术措施,探索适宜昭通烟区的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为红塔昭通原料基地K326烟叶感官质量提升和综合效益提高提供技术支撑。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投标人配合相关田间试验的开展,涉及感官质量评价、田间试验开展、技术示范推广等;在试验开展过程中,需要对昭通烟区和试验示范点的土壤和烟叶取样并进行检验,涉及土壤样品整理取样、土壤样品检验、烟叶样品整理取样、烟叶样品检验等支出。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2023年-2026年基于品牌需求的昭通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研究及应用(合作外协服务)。服务内容为配合基于品牌需求的昭通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的分析研究、田间相关实验的开展以及示范推广工作。二标段:2023年-2026年基于品牌需求的昭通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研究及应用(试验检验)。服务内容为完成基于品牌需求的昭通K326生产定向调控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涉及的昭通市代表性烟区和试验示范点的土壤和烟叶取样及检测检验,对相关感官评吸样品的制样与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通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签三年。
在执行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的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合同执行权利,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取消下一年度合同执行权。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报,投标人也可同时中取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分;下午14:00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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