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
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三芳基磷酸酯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2020-03-06

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三芳基磷酸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C053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三芳基磷酸酯招标人为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芳基磷酸酯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053K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货物的范围:三芳基磷酸酯,年用量300吨(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价格按照中标单价执行。招标数量为招标人根据历史消耗数据预测数量,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不得以超出招标数量为由拒不履行交货义务,也不得以不足招标数量为由履行招标数量。

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率为13%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技术及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HG/T2425-1993)

项    目

指 标

检测标准

外 观

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目测

粘度(25℃) ,cp

45-80

GB/T11409.8—1989

密度d(20℃) g/cm3

1.167-1.185

GB/T1666—1981

闪点(开口杯法)℃ ≥

220

GB/T1671—1988

加热减量(125±2℃×1h,7g),% ≤

0.5

GB/T1669—2001

酸值,mg KOH/g ≤

0.5

GB/T1668—1995

折光率(25℃)

1.5530±0.0030

GB614—88

注:符合HG/T2425-1993《三芳基磷酸酯》标准规定,验收方式为标的物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按照国家标准双方进行验收。如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存疑时双方可共同委托买受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及卸车费等由出卖人承担)。

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输过程中费用、损失及卸车费等由出卖人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不少于三批次同型号三芳基磷酸酯在国内输送带行业的销售业绩,且在煤矿用阻燃高强力输送带使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签订合同时现场审核。

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按双方签订的《化工材料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3.电子平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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