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建筑工程专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JSCZCG-2023-082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营业场所扩建及加固、车库及投递间等小型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建筑和结构提供设计服务,以及需要的配套水电和消防设计等提供设计服务。总预算约9万元(含税)。最终数量、金额以实际为准。
4.服务地点:常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本次服务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内结算总费用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6.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服务标准要求。
7.服务时限要求:在接通知后5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并提供平面方案设计,按修改要求1日内完成平面方案设计修改;平面方案设计确定后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收到施工图审核意见后2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文件。
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序号 | 内容 | 数量 (数量以实际为准) | 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按面积计价设计项目 | 1000平方米 | 45元/平米 | 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平米 |
2 | 按保底价计价设计项目 | 3个项目 | 15000元/个项目 | 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小于300平米 |
注:1.以上各项报价累加以后不得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9万元。 2.上述报价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和水电设计。如仅需提供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的按上述报价的75%结算费用 |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符合法规和规范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提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均不限等级)
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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