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4炉初装上层催化剂更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06
(招标编号:CHDTDZ172/17-CL-1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滕州市荆庄街19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4炉初装上层催化剂更换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50MW等级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72/17-CL-1401
4号炉初装上层催化剂更换采购
#4炉初装上层催化剂供货及更换施工,本次采购只更换最上层催化剂,预计采购总量约为174.9立方。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号炉初装上层催化剂更换采购】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催化剂生产、经营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有10项与本项目类似应用案例(应用案例是指: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板式催化剂投运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业绩无连续亏损,投标人请提供2017到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书面盖章承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