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保安、专职消防服务及入厂煤监控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0-03-06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保安、专职消防服务及入厂煤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041)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范围:负责维护好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辖区内(含珞璜电厂厂区和原江北燃机电厂区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建设、管理秩序。负责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辖区内防火、防盗、防破坏及其他治安事件的防范工作,确保辖区重要部位的安保安全。负责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辖区内的专职消防工作,负责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隐患和移动式灭火器材的巡查工作,负责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和消防队营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火情的扑灭或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完成消防部门要求的相关任务,及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交办的与消防有关的其他任务。负责入厂煤监控工作。
工期:3年,计划从2020年4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的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保安、专职消防服务及入厂煤监控项目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保安服务业绩(同一单位常驻保安人员40人及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常驻保安人员数量的页面,如合同中未体现常驻保安人员数量,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6日09时00分到2020年3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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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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