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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花儿文化广场项目
2023-10-24

和政县花儿文化广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和政县花儿文化广场项目,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花儿文化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2023〕193号)文件及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和政县花儿文化广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建建发〔2023〕138 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和政县花儿文化广场项目

2.建设单位: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和政县滨河东区

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59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82.8万元。

6.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1.6756公顷,硬质铺装面积10854.8平方米,其中沥青面积940.2平方米,石材铺装面积9914.6平方米;绿化面积5866.7平方米,绿地率35.1%。主要建设花岗岩铺装广场7105.1平方米,中央圆形表演台532平方米,半圆形看台回廊188米,沥青园路273米,花儿文化柱10根,背景墙50米,景墙20米及室外照明、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184日历天 (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月 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6月 15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18时至2023年10月29日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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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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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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