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取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受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取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0692-236C043A0350
二、项目名称: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取主承销商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发债主体: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含税):0.03%/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服务费率将会被拒绝;
发行规模: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时间: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中期票据核准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招标人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决定安排发行。
债券担保:无担保;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本项目拟选出2名中标人为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服务。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并按2名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费率选取低价一方的费率为最终费率签订承销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 如投标人为证券公司,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总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及总公司、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果出现同属一家证券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证券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证券公司须具有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如投标人为银行,需是市级级别银行的分支机构及以上的银行,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果出现同属一家银行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银行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否则投标无效。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8.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网站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站首页: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开户名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该账号只接受标书款,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该账号)
发售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00起至2023年11月01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3. 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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