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部大厦新址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定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4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部大厦新址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定项目,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部大厦新址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定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东至科技一街、西至A-15-2地块、南至创新一路、北至创新路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2802.3平方米;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部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等。
(2)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的审核;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tzxm.gov.cn/)。
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3工程造价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管理负责人可以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3.2.3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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