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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3年广告设计制作外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3-10-3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3年广告设计制作外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3年广告设计制作外包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SXPOST-FW-202304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3年广告设计制作外包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SXPOST-FW-2023048

  三、项目概况:嵊州市分公司及各网点、村邮站及代办点的各类广告策划设计安装制作项目,含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布置、党建宣传布置、业务宣传资料、网点制度上墙、网点节日氛围布置、邮乐小店布置等;拟对嵊州市分公司2023年广告设计制作外包进行采购。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60万元(含税)/三年。

  标包号

  采购内容

  结算基准价

  最高限价

  价格权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1

  1、嵊州市分公司及各网点、村邮站及代办点的各类广告策划设计安装制作项目,含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布置、党建宣传布置、业务宣传资料、网点制度上墙、网点节日氛围布置、邮乐小店布置等;

  2、具体详见附件:采购产品、规格及最高限价

  附件:采购产品、规格及最高限价

  附件序号1-45:统一折扣率≤100%

  50%

  3年

  60

  附件序号46-54:统一折扣率≤100%

  30%

  附件序号55-65:统一折扣率≤100%

  20%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三年采购合同终止;在三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提前终止。

  (三)交货地址:嵊州市范围内。

  (四)交货时间及要求: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或传真后2天内(紧急情况4小时内)按甲方要求的数量、规格送到现场。(具体供货时间须配合采购单位要求)

  (五)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已提供的最高单项限价报统一折扣率,折扣率最高不超过100%。【例:统一折扣率报价为90%,若中标,今后结算价=结算基准单价×中标折扣(90%),换算后的结算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只舍不入】。采购产品、规格及最高单项限价见附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产品设计、人工费、材料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本项目在服务期内最高限价不予调整。如在服务期内招标人所需制作项目不本次招标采购清单中的,价格则根据招标人市场调研确定单价后按报价折扣率结算。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标准。

  (八)样品:

  本次招标要求携带样品参加投标,验收时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低于样品质量,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未中标人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书的7日内自行退回,如选择邮寄方式(建议使用EMS)退回的,由投标人自行通知快递公司,到付寄回,否则将视为未中标人同意招标人自行处置,未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相关损失责任由未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负责;

  (3)样品制作标准、要求及数量:宣传框(55*80cm)1个。

  (4)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其样品的质量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将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予以否决。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9:00:00至2023年11月6日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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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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