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职工宿舍载入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职工宿舍载入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职工宿舍载入电梯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TC239X056
3、 采购预算:46.7万元。
4、 采购内容:1台乘客电梯的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报检验收、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
4.1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4.2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4.3费用构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合同,总价包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门套、井道改造等一切费用)。
4.4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签订后按工程实际进度要求,凭建设单位书面通知,60天内完成安装和初步验收。
4.5付款方式: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并经建设单位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完成安装调试且试运行结束后(需通过政府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供应商需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期间,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4.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12个月,厂家质保期大于12个月以上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4.7 项目实施地点:吉安市邮政分公司职工宿舍。
4.8 试运行时间: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5.3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5.4 投标人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继往同类业绩合同或投标人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体现经营范围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5 所投电梯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投标人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提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8 限制投标情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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