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桩基检测中心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加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516)
1.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桩基检测中心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加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桩基检测中心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加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加工承揽,中标人按相关技术标准完成约定数量的设备生产加工,服务期限自中标后合同签订后,2023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近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亏损),须提供近2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具有6个月以上的加工承揽产品资金垫付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不少于1个同类视频监控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服务质量须满足1年设备质保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3.3.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系统研发、信息集成、运维等人员不少于5名(须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显示缴纳单位名称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参保证明印证对应人员为投标人的职工)
3.4信誉要求:
3.4.1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由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购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3.4.2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4.6投标单位最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今)不存在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11月 2 日起至 11 月 6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44142035@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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