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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686-23200C053666N)招标公告
2023-11-02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686-23200C053666N)招标公告

一、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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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业务外包期限:24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标方为中标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等。中标人主要业务为烟草生产过程中的搬运、清扫与辅助工作。搬运物主要为卷烟生产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废料及承载器具;清扫主要为卷烟生产用料的承载器具;辅助主要是完成物资的移动、包装及安全巡检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

24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注:投标人对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年度银行资信证明和本年度前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年近期连续3个月缴纳记录证明或凭证]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7.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9.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信息、工商信息、管理关系信息、失信记录及违法等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查询结果要有日期);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查询结果要有日期)];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此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集采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6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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