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宁夏能化-481502类-反渗透膜及超滤膜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宁夏能化-481502类-反渗透膜及超滤膜(WZ20231113-4815-1482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反渗透膜及超滤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反渗透膜\Φ201×1016/GPD10500 芳香聚酰胺复合膜 | 1.00 | 件 | 包1-反渗透膜及超滤膜 | ||||
2 | 超滤膜\Φ200×1941 PVDF+ABS | 1.00 | 件 | 包1-反渗透膜及超滤膜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反渗透膜膜片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产地为欧美或日本),投标人须出具所代理膜片品牌的授权。超滤膜接受国内生产的品牌。 3.1.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两套及以上反渗透膜(TDS≥13000mg/L)和超滤膜在矿井水中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复印件、相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使用证明及用户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文件中反渗透膜型号必须涵盖本次投标的型号。 3.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 17:00时至2023年11月12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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