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物流综合服务多式联运智慧枢纽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308N13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数字物流综合服务多式联运智慧枢纽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635-2308N13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铁建投空港高铁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截至开标当日未满55岁,高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3.2.3 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造价咨询合同建筑面积在6万㎡(含)以上的房建项目或总投资额在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房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服务范围包含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中至少2个阶段的,可以认定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项(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须提供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造价咨询合同建筑面积在6万㎡(含)以上的房建项目或总投资额在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房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服务范围包含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中至少2个阶段的,可以认定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项(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5.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6.2 其他团队人员配备要求:
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2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以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以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其他造价人员2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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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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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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