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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2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告
2023-11-09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2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告

(采购编号:SXMTZB2302F-416(F))


1.采购条件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2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项目资金为环保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2005年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规发[2005]256号文件《关于2005年省属煤炭集团公司及地方国有煤炭企业部分生产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刘家梁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8Mt/a,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行发【2013】1864号)文件批复,批复刘家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2.4Mt/a,较原产能核增0.6Mt/a。

目前矿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保供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需要编制刘家梁煤矿年产2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规定和要求将报告书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通过相关技术评审,最终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2 采购范围:

(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材料,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刘家梁煤矿年产2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报告编制所需的相关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基线调查等工作)。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

(2)完成批复:

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总体结构须符合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内容全面,突出重点;基础数据准确可靠;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表达准确,篇幅合理,署名符合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评价结论清晰);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要求,满足主管部门的技术评估质量要求;应对审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修改完善,直至验收通过取得批复文件。报告书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向招标人提交纸质报告8份,电子版1套。

2.3服务期限:10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2.5服务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报告书通过山西省/忻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承担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业绩3项(以合同为准);

3.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2022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未被列入平台黑名单。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8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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