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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14

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IPO项目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31288)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IPO项目法律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3128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IPO项目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A股上市提供法律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至IPO成功发行上市。

2.4最高投标限价:无;报价分为IPO成功前支付的服务费(涵盖尽调、股改、整改规范、申报、问询及两次加期、验资等整个IPO审核过程中证监会、交易所审核及国资监管审批所需报送的文件、其他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A股上市相关的服务和报告)(含现场尽调及走访等一切费用);IPO成功后支付的服务费(律师出具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等一切费用)。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合伙制组织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已完成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提供网站目录备案截图)。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具有国有企业或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法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拟派本团队成员中拥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人员或专职律师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80%,其中专职律师不少于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签字律师、现场负责人等,提供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协会网站公示信息,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负责人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或网站截图。

(2)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律师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负责人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或网站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近三年内未因IPO业务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为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或网站截图)。

(4)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律师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规、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处罚,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或网站截图)

(5)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律师在参与本项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13时至2023年11月20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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