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XSJ-CG-2023075
招标编号: HXSJ-CG-202307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250000.00元
最高限价:
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HXSJ-CG-2023075): 2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具体服务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HXSJ-CG-2023075): 3年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零报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为准。】;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时2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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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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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