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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青海铁塔2024-2025年海东、黄南、海南、玉树区域室分、微站、传输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15

青海铁塔2024-2025年海东、黄南、海南、玉树区域室分、微站、传输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铁塔2024-2025年海东、黄南、海南、玉树区域室分、微站、传输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468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1)室分类专业包括:无源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光纤分布系统、电源配套、机房装修等专业的施工服务。2)微站类专业包括:杆塔(h≤12米)、抱杆(h≤3米)、土建、动力配套、市电引入等专业的施工服务。3)传输接入(含综合接入及主干接入)类。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或(2)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提供服务通知书之日,或(3)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作为协议终止日)。协议到期后,是否续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891.62万元(含税)(其中安全生产费、规费、文明施工费共计约160.4916万元不参与报价)。

实施地域:海东、黄南、海南、玉树区域。

计划工期:收到甲方施工委托后:

1)室分项目:新建楼宇建设进度可参照下表:

覆盖面积(平方米)

开工至完工内验(天)

2万平米以下

20

大于等于2万,小于5万平米

30

大于等于5万,小于10万平米

40

大于等于10万,小于20万平米

50

大等于20万平米以上

80


新建楼宇如遇业主土建进度延迟影响交付时间,根据楼宇土建进度进行工期延迟。

在用楼宇建设周期可参照下表:

覆盖面积(平方米)

开工至完工内验(天)

2万平米以下

15

大于等于2万,小于5万平米

20

大于等于5万,小于10万平米

25

大于等于10万,小于20万平米

40

大等于20万平米以上

60


针对存量室分楼宇进行5G升级等改造项目的按照开工至完工内验30天进行管控。

2)微站项目:自立项后微站单点位最长交付周期为15个自然日。

3)传输项目:具体以甲方单项工程要求为准。

质保期:施工保修期为工程终验后12个月。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3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税前造价的计费标准采用以2016概预算451定额为基准,以此设定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统一报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报价折扣限价表(含税)

产品类型

单位

最高限价折扣

增值税税率

报价权重

室分施工(含机房、新型室分)

2016概预算451定额

20%

9%

80%

微站施工

2016概预算451定额

80%

9%

10%

传输接入(含综合接入及主干接入)

2016概预算451定额

35%

9%

10%

注:安全生产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2023年1月11日下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费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通信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费费率为2%。其中安全生产费、规费、文明施工费不打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室分、微站类、传输接入类业绩各至少二份且合计金额不低于800万元;若为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有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其他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5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建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建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海东、黄南、海南、玉树每个市州分公司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建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海东、黄南、海南、玉树每个市州分公司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中须具备相应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并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应资格证书(电工证、高处作业证各至少三名);

以上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1.6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室分、微站、传输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青海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还在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后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截图。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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