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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放110千伏以下调度业务接入地调服务项目(第二批次)公告
2023-11-17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放110千伏以下调度业务接入地调服务项目(第二批次)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1240411JNF240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小店区

1.采购条件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放110千伏以下调度业务接入地调服务项目(第二批次),采购人为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2023年3月17日,山西省电力公司下发晋电调[2023]133号《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下放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能源场站调度业务的通知》文件,文件明确决定将110KV及以下新能源场站的省调业务调整至地调,并就调整原则及范围、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

各地市调度陆续召开了新能源场站调控业务调整宣贯会议安排部署:各电站接入完成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地市地调要求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配合各个地市的地调将划归地调的调度业务全部接入地调主站。

2.2采购范围:将应县、平鲁、右玉、山阴、怀仁、方山6个电站的远动系统装置、AGVC业务接入地调主站,屯留电站的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子站、AGVC业务接入地调主站,确保业务通信正常稳定,数据传输正确,最终满足电网改造要求。负责原设备厂家技术协调和现场调试工作。

2.3服务期限:地调具备接入条件后开展工作,工期为60个工作日,各站具体业务开展时间以地调通知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完成后进行数据核对调试(省调、地调、备调),确保通信正常稳定,数据正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0月-2023年10月)至少具有一项相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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