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交四公局五公司晋城市丹河新城EPC总承包(包七)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晋城市丹河新城EPC总承包(包七)已由晋城市丹河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晋城市丹河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建设工程项目(2019-140525-48-03-102616、2019-140525-48-03-102614、2019-140525-48-03-102636、2019-140525-78-03-102628、2019-140525-47-03-102635、2019-140525-47-03-1026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城市丹河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晋城市丹河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建设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包七)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共分为6项工程,即丹川路南延道路工程、丹和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桃李街道路工程、丹和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丹和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怡馨公园建设项目、丹和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消防站建设项目、丹和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赵庄小学及初中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的采购、配货、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共设1个包件,计划交货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至少2次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物资供应商年销售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投标人需为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8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PMS/)下载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