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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福建联合石化亚硫酸氢钠溶液框架协议招标亚硫酸氢钠溶液招标公告
2020-03-18
受委托,对2020-2021年度福建联合石化亚硫酸氢钠溶液框架协议招标所需亚硫酸氢钠溶液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福建联合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408-0801-1787-B1
2.项目内容:2020-2021年度福建联合石化亚硫酸氢钠溶液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亚硫酸氢钠\(≥38%) 合格品 散装1600.00吨包1-福建联合亚硫酸氢钠招标包号招标企业第1名份额第2名份额B1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0%备选,主力供应商不能保供时供应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4月30日、福建联合石化指定储罐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必须承诺24小时内响应送货要求,并能48小时内安排所需量送至福建联合石化现场。 2.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3.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中间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注册地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商必须承诺遵守福建联合石化HSSE的要求, 配送槽车卸货接口与现场接卸接口匹配,保证安全接卸。 5.须有法人签字盖章的对危化品运输的安全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散装亚硫酸氢钠溶液(≥38%)石化行业销售业绩(含产品名称、浓度、买方名称、日期、供货金额)、合同(订单)复印件以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7.投标商需承诺提供的亚硫酸氢钠溶液浓度≥38%,流通商/代理商需注明主要供货源名称。 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 idt ISO9001证书)资质有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3月17日8:00时至2020年3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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