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郑州片区刑事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河南法院郑州片区刑事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法院郑州片区刑事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2项目编号:QSZB202311009。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河南法院郑州片区刑事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拟选址惠济区古荥镇,占地约153亩(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最终以可研报告批复为准),其中地上面积2万平方米,地下面积1万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8个亿。
2.2采购预算:239500元。
2.3采购内容:河南法院郑州片区刑事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深度要求的工程技术方案中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平立剖面图、效果图,以及各配套专业设计说明等;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深度要求的智慧法庭信息化方案和投资估算等),成果提交以及评审、报批等服务。
2.4服务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整体服务期限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提交、评审、报批等工作至省发改委批复完成止。在评审、报批配合过程中跟进省发改委要求进度,不得延误。
2.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并确保通过评审及批复。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①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示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项目咨询服务备案专业包含信息工程及建筑专业(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供应商名称,备案专业),具有信息工程专业及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提供资信证书);
②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3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登记证书专业包含建筑;
②概预算负责人:拟派概预算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以上各拟派负责人员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项目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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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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