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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公告
2023-11-21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采购人为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项目资金为项目投资,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潘家窑井田位于左云县正南方向的云兴镇-小京庄乡-马道头乡-张家场乡一带,直距左云县约6公里,行政隶属左云县管辖,潘家窑井田面积90.1357平方公里,范围由38个拐点坐标圈定,矿井资源量为182586.5万吨,由晋能控股集团规划建设年产1000万吨煤矿及配套铁路和选煤厂。潘家窑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矿井项目核准的前期准备工作。。

2.2 采购范围: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及附图,加盖项目所属市级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章,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最终审查意见,随用地预审组卷材料一并上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意见。

2.4服务地点: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

2.5服务要求:所编制的报告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省、市对此类报告技术服务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节约集约用地论证相关业绩)(以合同及对应最终成果或报告同时具备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0年、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17:30至2023年11月24日17:3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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