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采购公告
2023-11-21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余吾煤业公司中央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1.2 采购人: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的规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晋环发〔2022〕5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环函〔2022〕83号)文件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水性质改变,由混合排放口变更为生活污水排放口,现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按照要求编制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负责通过专家评审和取得长治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主要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2.3 服务地点: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一项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21日18点00分起至2023年11月2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