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煤研所乳化油厂生产浓缩液所用化工原料供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1248,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煤研所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的内部专业化公司,承担着宁夏煤业公司乳化油供应任务,为实现乳化油厂正常生产,保证各矿乳化油供应,需对2020年生产用浓缩液添加剂进行采购,预计全年采购浓缩液添加剂1400吨(1400吨为预估数量,不代表实际需求量)。
2.2其他:
2.2.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计划开始供货时间:2020年5月1日,计划结束供货时间2021年4月30日),接到订单按需方需求计划分批次供货;
2.2.2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工业园区金瑞路117号;
2.2.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检测检验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如产品不合格按照《国能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置;
2.2.4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2.2.5质保期: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产品生产商;
【2】业绩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三份(含三份)投标产品(液压支架用浓缩液或乳化油或液压支架用浓缩液添加剂或乳化油添加剂)的销售业绩且每份业绩数量不少于600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和与合同对应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其他要求:
须满足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检测检验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如产品不合格按照《国能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25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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