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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沉淀池吊抓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3-11-24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沉淀池吊抓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TZB-202311067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沉淀池吊抓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沉淀池吊抓设备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沉淀池吊抓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购置沉淀池吊抓设备 2套(详见采购文件)

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到货。

2.3 交货地点:余吾煤业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资质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拥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本次供货范围内防爆电动葫芦、矿用起重量超载控制装置、矿用隔爆型起重机用电控箱、矿用隔爆型显示仪、矿用隔爆型行程开关、矿用隔爆型控制按钮、矿用本安型遥控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电气部分的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指2020年11月至今,同类产品业绩指防爆电动葫芦的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24日1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2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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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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