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医院住院三部病床及床头柜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PYHW2023-2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市人民医院住院三部病床及床头柜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PYHW2023-25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1400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濮阳市人民医院住院三部病床及床头柜购置300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濮阳市人民医院住院三部病床及床头柜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濮阳市人民医院住院三部病床及床头柜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18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18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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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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