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多功能激光分子成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70 |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999800元 | ||||||||||||||||
| 最高限价:1999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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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 用途: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用于对基因表达分析研究,目的基因的定量分析,进行SNP单核苷酸多态性和突变位点的分析检测、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用于蛋白印迹检测、多色近红外荧光检测等应用。 1.采购内容: 包1: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可投进口产品)、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可投进口产品)、全波长微孔板读数仪1台(可投进口产品)、倒置荧光显微镜1台(可投进口产品)、普通显微镜2台、高压灭菌锅1台、超净工作台1台、制冰机1台、普通PCR仪1台(可投进口产品)、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 包2:多功能激光分子成像仪1台(可投进口产品); 2.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90天内; 3.质保期:5年; 4.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 进口商品办理免税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 |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0年03月23日至2020年03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多功能激光分子成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