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泰州高港PPP 项目
支座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 泰州高港PPP 项目已由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支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高港区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核心港区道路、桥梁及码头建设综合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五个工程: (1)高港大道城市化改造工程 该工程改造主要涉及向阳路至泰镇高速段城市化改造与泰镇高速至泰兴界段养护改善两部分。其中,向阳路至泰镇高速段全程约11km,城市化改造包含:桥涵扩宽、全线路基拓宽、老旧路面破损修补、道路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包含道路中分带、侧分带以及两侧各20m的绿化景观工程);泰镇高速至泰兴界段全程约6.2km,养护改善包括:老旧路面破损修补、道路中央分隔带等。 (2)高港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该工程长约2.66km,包括地下管廊结构、监控中心、综合管廊的电气、监控、自动控制、消防、通风系统的施工等。 (3)核心港区疏港南路 该工程全线长约5.7km,路线北起建桥路,南至同兴路,采用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为80km/h。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特大桥1座)、涵洞工程、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临时设施、给水、燃气、供电、通讯、路灯、绿化、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等工程。 (4)核心港区集装箱二期码头水工改造工程 该工程对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梅兰港务有限公司通用泊位工程进行改造,将原设计的3.5万吨级(水工结构兼顾5万吨级散货船)通用泊位1个,改造成5万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通用泊位1个,码头长度保持210米,宽度向岸侧由28米加宽至45米(实际加宽17米)。 (5)核心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堆场工程 该工程陆域总面积 6.52 万m2(其中堆场面积3.56万m2,道路面积2.04万m2,其他区域面积0.92万m2),堆场设计年货运量12万标箱。主要工程包括:堆场地基处理、基层及连锁块铺面、混凝土大板道路、门机轨道梁、辅助用房、水电等设施安装。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支座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支座,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支座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支座生产企业,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国家或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球形支座供货业绩,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国内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球型支座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须提供近1年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 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本次招标只接受支座生产企业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请于2020年3月21日11时00分至2020年3月29日16时 00分,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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