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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汕尾红海湾六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0310-ZBZX-服务-20230331]-招标公告
2023-12-01

 

深圳能源汕尾红海湾六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汕尾红海湾六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30331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3年12月1日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项目名称

内容

01

深圳能源汕尾红海湾六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备注:

2、   项目概况:

汕尾红海湾六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62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33km,水深43-48m。海上风电机组所发电能通过海底电缆输送至位于深汕合作区陆上登陆点,海缆长度92.4km;从登陆点采用陆缆送至集控中心,陆缆长度2km。集控中心通过架空线路输送至电网侧电负荷中心消纳。陆上登陆点位于深汕合作区小漠街道。

本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00MW,拟布置27台18.8MW风机。与相邻的红海湾五500MW海风场共同建设一座1000MW容量的海上升压站及中间补偿站,并且与明阳、场址三、场址五合计2000MW的风电场一起共建一座配套的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拟新建1回500kV架空线路。

本风场工程暂定静态投资719210万元。

3、   招标范围及服务工作内容:

3.1招标范围

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涉及本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前技术咨询、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批、专题报告的评审及会务等内容,专题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清单表格,表中所列工作所编制的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通用资格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专用资格

5.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投标人自 201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独立承担的国内200MW级以上(含200MW)海上风电项目(非潮间带)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阶段审查意见,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或阶段审查意见中须清晰体现上述评审内容)。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最高限价:5400万元。

8、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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