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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 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04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 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额投资,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0694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授权主体: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2.5招标单位: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2.6招标范围:针对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建设内容为: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东、北至水田,南至其他草地,西至乔木林地,符合海口市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项目总面积为25.9379公顷,根据202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算,项目按水田开发整理后,预计补充耕地指标地面积25.9379公顷(其中,新增水田24.5522公顷,旱改水1.3857公顷)。待项目建设完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项目估算总投资3700.84万元。新增耕地公顷平均投资为142.68万元。

2.7试点项目概况

2.7.1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总面积25.9379公顷,总投资估算为3700.84万元。

2.7.2 运作模式:中标人负责“全额投资、全程运作、全担风险”,本项目全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包括踏勘选址、地形测绘、勘察、可研及评审费、设计及评审费、水资源论证报告及评审费、招标代理、专家指导费、监理费、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标志设定、业主管理等)、不可预见费、青苗及附着物、土地流转、后续3年耕种管护、新增旱改水指标确认等相关费用。

2.8施工工期: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4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投标截止前15天内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在“信用中国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3年12月04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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