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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国有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23-12-0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国有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213G23112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国有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2022] 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来县鑫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泰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国有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泰来县泰来镇、克利镇、平洋镇、江桥镇、大兴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9座砖混结构储粮平房仓,总占地面积为43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300.00平方米(其中泰来镇3100㎡,克利镇16930㎡,平洋镇5250㎡,江桥镇8120㎡,大兴镇9900㎡)。总仓容量为21.57万吨。新建砖混结构储粮平房仓。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213日历天;(注:服务期限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期限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克利镇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15日;

江桥镇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15日;

大兴镇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15日;

泰来镇施工工期:2024年06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平洋镇施工工期:2024年06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须配备三名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8月-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6人,配备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低于《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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