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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06

三峡能源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技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4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发电(常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原重金属废水处理厂)位于水口山经济开发区青年村,长青路以南,曾家溪北岸,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服务范围为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废水收集范围还包括临近规划区的康家湾矿、龙鑫矿业等涉重金属企业。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原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是常宁市政府展开的系列治理重金属污染行动的主要组成部分,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已建成规模为1×104m³/d,远期2×104m³/d,远景3×104m³/d;已建成部分重金属废水收集管网及部分回用水管。纳污范围为三类工业用地3.19km2范围内企业以及邻近规划区的康家湾矿排放的工业废水以及园区公共设施初期雨水,不接纳生活污水。

废水处理厂原有设计规模为1×104m³/d,已按3×104m³/d规模征地,由于设备设施老化及部分工艺设备故障,现实际污水处理量为3000~5000m³/d。(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宁市区域内。

2.2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范围:本次招标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的勘察设计(包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8个月,计划2024年1月1日开工,计划2024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且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任职经历。拟任项目经理不可兼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整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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