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研究院5G终端测试设备购置项目(5G协议综合测试系统及吞吐性能测试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中国联通研究院5G终端测试设备购置项目(5G协议综合测试系统及吞吐性能测试系统)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批准建设,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电子形式)
本次招标仅涉及标段二。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招标编号:2019CUC-YJY-PT079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四)项目性质:设备采购
(五)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
(六)采购内容:
标段2:吞吐性能测试系统硬件升级选件一台、吞吐性能测试系统软件升级选件一台;
(七)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八)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周。
(九)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九)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允许兼投兼中;
标段2:吞吐性能测试系统;
(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2:总价不含增值税:¥3,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仅涉及标段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注册资金: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金,须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网页截图等并加盖公章。(标段2适用)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最近一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相关网页截图)扫描件。(标段2适用)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履约情况承诺书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扫描件)(标段2适用)
(四) 业绩要求:
2、须提供3个(含)以上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线综合测试仪相关产品的业绩合同总额不小于200万的合同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