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ZZ2023024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期)项目
预算金额: 2005199.58元
最高限价:
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期)项目(HNZZ2023024): 无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期)项目(HNZZ2023024): 6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期)项目: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3.8、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11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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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期)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