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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轨吊、卡轨车、电机车检测检验项目采购公告
2023-12-08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轨吊、卡轨车、电机车检测检验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轨吊、卡轨车、电机车检测检验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轨吊、卡轨车、电机车检测检验项目。

1.2  采购编号:hp2307yw96。

1.3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无。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钢丝绳牵引卡轨车5台、柴油单轨吊12台,蓄电池单轨吊7台,蓄电池电机车17台(含地面4台)的检测检验,并提供完整、有效、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2.2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3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余吾煤业公司。

2.4  质量要求: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能源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须包含钢丝绳牵引卡轨车、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以及尾气(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检测项目;

(2)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至少提供一项已完成检测检验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方法及报名要求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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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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