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三亚市抱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1.2、项目编号:HNKS-CG-2020-007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1656000.00元,最高限价:¥1656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标包名称:三亚市抱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最高限价:1656000】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1.6、项目实施地点:三亚市抱坡片区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1080日历天
1.8、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其它要求: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组织: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须通过省级(含)以上计量认证(CMA )(认证能力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 )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监测能力。 2.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任意一个月或者季度财务报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3、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3.1、请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 年 4 月 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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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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