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运营档案仓储服务(2023年度)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委托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运营档案仓储服务(2023年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DZBF-GZ-FW-2023006_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项目背景介绍:运营档案仓储服务,是将我行产生的运营凭证,整箱交由服务商按照我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保管。截止2023年4月30日运营中心运营档案仓储箱数为92435箱,且每年新增档案约5000箱左右。目前我行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签订仓储协议进行业务档案仓储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1月25日到期。
1.2.其他情况介绍:
1.2.1服务时间: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止。
1.2.2交付内容:服务方按时提供合格的运营档案仓储服务。
1.2.3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单价为19元/件/年(箱体材质为瓦楞纸,尺寸长45cm*宽30cm*高25cm,单箱箱体及其内容物合计重量不超过20公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已经投入使用的档案库房,且用于存放档案的库房应连续或邻近(邻近定义为在同一库区内,库房间距离不得超过100米),面积不得小于7000平米,现有档案库位不能少于100000个。(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及现有库房内、外部影像材料(影像材料包含照片、录像两种形式))。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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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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