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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新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及评审技术服务框架采购(2023年-2025年)招标公告
2023-12-18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4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贵州华新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及评审技术服务框架采购(2023年-2025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区域各项目所在地

2.2 项目规模:22万千瓦风电、95万千瓦光伏(预估)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

16-QT-14101

贵州华新新能源项目前期及可研设计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结合贵州电网结构和发展,按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储能配套设施)及配套汇集站建设规模、工程特点、发展规划和电力系统条件合理确定接入设计方案,编制完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采购项目个数暂定为9个,电压等级500kV的项目4个,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的项目5个。现就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组织框架采购,项目数量为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估算统计,实际招标数量在协议期内会因实际需求变化,少于或者多于预估量。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中标单位均须按中标单价保证连续服务(不得以完成预估年度数量为由拒绝服务),需方均不对供方进行任何补偿(实际需求量也可能少于预估量),也不对节假日技术服务等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报告编制数量应满足项目接入系统报告评审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华新新能源项目前期及可研设计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18 15:20到2023-12-25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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