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中央空调末端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中央空调末端设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1707-HXTC-IZ12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767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8号
联系方式:陶警官010-81192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文娟010-639767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对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主楼、附楼进行原有管道拆除、新电器安装等施工建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另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近五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且业绩良好;3.5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3.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在北京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3.9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4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3.1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7.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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