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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寿宁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统一平台项目询价公告
2017-08-02

  受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寿宁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统一平台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寿宁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统一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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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元)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服务年限 建设期1 寿宁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统一平台项目 一批 35000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年 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集约统一平台软件的安装、部署、调试,4个月内完成网站群开发并上线运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5、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7:30 至 2017年08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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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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