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重招)2023年江汉工程公司天然气采购公开招标所需压缩天然气(CNG)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汉石油工程公司。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225-0505-17731-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3年江汉工程公司天然气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压缩天然气(CNG) | 500.00 | 万立方米 | 包1-2023年江汉石油工程公司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 |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 B1 |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不低于60% | 不高于40%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 ,新疆阿克苏拜城县克深作业区江汉油基岩屑处理站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标的物。 2.自行运输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证,外委运输需提供合作运输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证和运输协议。(要满足压缩天然气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方承诺近三年向所有企业(中石化内部、外部企业)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及时供货,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商单位缴纳的自标书售卖期为止的半年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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