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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策划和布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1-02

磋商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交付期

总价最高限价

(含税)

采购估算金额(含税)

服务地点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策划和布置服务

半年

195000元

195000元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第三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注:

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供应商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协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展馆策划及设计、展馆搭建、展馆多媒体设备的相关费用及辅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策划和布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策划和布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WLZB-FZYC-2023007

2.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打印件或截图。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6.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

4.1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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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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