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小微智贷独立法人贷业务线上赋强公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小微智贷独立法人贷业务线上赋强公证项目(招标编号:0747-2361SCCZC29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根据业务需要,现采购1家公证处为独立法人贷业务中采用不动产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提供线上赋强公证服务,服务期限两年,服务范围为全国。
2.2 服务期:两年。
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出具执行证书的,不得高于债务总额的0.078%;出具执行证书的,可加收但不得高于债务总额的0.2%(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可按200元收取)。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
(4) 投标人须具有全国范围内提供或协调与其有合作关系的公证处提供符合小微智贷独立法人贷业务特性的全线上赋强公证服务能力(注:前述全国范围中,政策不允许对不动产抵押担保贷款开展纯线上赋强公证的,以及特殊地区不适宜对不动产抵押担保贷款开展纯线上赋强公证的两类地区可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9时至16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即可获取文件(如已注册,账号密码问题请邮件或电话联系项目经理)。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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