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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ZHG20-009)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31
鹿寨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ZHG20-0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ZHG20-009)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鹿寨县财政局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ZHG20-009)批准,现对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HG20-009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鹿寨县2020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净水设备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分标,采购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贰仟元零角(¥3982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及广西工业产品优惠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具有净水设备生产或销售,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具有①碳钢一体化净水设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②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③超滤设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④消毒投加器设备由卫生(监督)部门送检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消毒投加器质量合格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4 月1日至2020年4月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工作日);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报名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②非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报名时还需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③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除自然人资料外其他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零角(¥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银(银行打印盖章)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路支行

开户行: 66020009182870001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 21日9时30分;于2020年 4月21日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证金转帐单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分标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方可递交文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4月 21日10时00分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鹿寨县水利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具有净水设备生产或销售,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具有①碳钢一体化净水设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②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③超滤设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④消毒投加器设备由卫生(监督)部门送检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消毒投加器质量合格的、有效的检测报告。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1日 09:00至2020年04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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